古重赶在拾家吃早饭的时候风尘仆仆的回来了,冯氏三兄妹这条线被他的人彻底瓦解,五十二个人,全都吃了枪子。
后背村被偷走的那个孩子,被送回了家。
那家大人看到孩子,抓着就打,就认定孩子是跑出去玩野了,不回家的,也根本就不相信拐子能来村里把孩子偷走。
这十里八乡,都是亲连着亲,谁家的孩子都不会眼生,谁敢把孩子偷走。
大人不信,古重看他们的眼神跟看白痴是一样的,真的,他应该是想不通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这样没脑子的人,家里老人被迷晕了昏睡一天一夜没动静,儿子被偷走两三天才回家,做父母的居然骂孩子在外头玩野了?
古重,“……”
懒得解释。
王春梅就嘀咕,“你说你个大男人,不和人家说清楚,这回是运气好,孩子没丢,那有个下回呢?算了算了,就这婆娘脑子不清楚,一家人的脑子里装的都是泔水,能明白个屁。”
古重沉默的吃着饭。
这几日他连日奔波,早就累狠了。
吃了个饱,才去车上把米袋扛下来,扛了三袋,总共三百斤。
米袋口被解开,一粒粒白米还有米香味,王春梅吃惊,“古重,这大米你打哪拿的?你把口封好,拿回去给人家,我家里用不着。”
古重,“算是我和二爷的口粮。”
王春梅,“你二爷是谁?”
古重上下嘴唇碰了碰,没吱声。
王春梅看他不说话,摆摆手,“是声声哦,这大米我也用不着。你来我家里吃饭,就是添一双筷子的事。”她惦记着人参,看古重是个沉稳的人,她信古赋声,看古重就是个好人,能把冯氏三兄妹给抓去吃枪子,那铁定也是大人物,她就招手,把人带进厨房,从橱柜里拿出一根人参。
这人参是她昨天啃的那颗。
古重看到人参,两眼一凛。
王春梅没注意他的神情变化,小声的问,“我手里有两根人参,都是这样大的,长得白白胖胖,讨人喜。你帮我问问,有没有有钱人愿意买的,我给的价钱肯定公道。”
古重的眼神发直。
这人参闻味道就知道是上百年份的,一根得有近半斤吧?你还有两根?
古重的喉结动了动,“我问问?”
王春梅瞬间乐了,“问,你多问问人,只要有人买,我就能卖给他们,晓得不?”
古重,“!!!”
拾参和古赋声在屋顶吐气,古重回来的时候,他们就知道了。拾参睁开眼睛,凑到古赋声面前,“你真要把我的萝卜卖了?我都要留给你补身体的。”
这人参是灵气种熟的,能温养身体。
古赋声眼含期待,“身体抱恙之人,也能养?”
拾参挑眉,“当然可以!”
古赋声就想给那位准备几根,拾参冷酷无情的打击他,“他不行,他吃了没用,他就两年命,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,你死了这条心吧。你要想为他做点事,还不如把周少山带去见他,两年时间,享享父子乐趣嘛。”
古赋声,“……”
拾参没有和他解释太多,拉着他越下屋顶。
古重看到古赋声,稳步上前,“二爷,事情具已办妥。”
古赋声点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