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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文小说>娶个猎户当夫郎 > 赶集(第2页)

赶集(第2页)

而且在大多数人眼里,游方郎中、道士这类人,都有一层神秘的面纱。

旁边人听了果然没有起疑,只感叹道:“你运气好,遇到了神医,要是陆叶当时有这样的运气,也就不至于……”说着深深叹了口气。

李秀云垂眸道:“还是有些不一样的,当年大夫说陆叶的腿骨是摔成了好几块,才好不完全,沈迁的手估计摔得轻很多。”

众人想想也是,就像是砍骨头,屠夫的刀锋利,一刀下去砍断的地方光滑平整,再合起来都不会有很大的缝隙,自己家的刀钝,就算砍断了,骨头也是稀碎,沈迁估计是运气好,骨头断得漂亮,又遇到了好大夫,才能好得这么快。

又有人问:“那游方郎中这么厉害,得要不少银钱吧?”

对于这类问题,沈迁早就想好了要怎么回到,轻叹道:“花了十二两。”

这个数字一出来,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倒吸气的声音。

“是久哥儿给的钱吧?”有妇人道,“你以后可得好好待他。”

“我会的。”沈迁笑着应下。

很快到了赶集的地方,没人再有心思去打听别人的事,都想着赶紧找个好地方,将自己要卖的东西摆出来。

陆大柱将牛车赶到一个相对比较宽敞的地方,道:“都挨着摆这里吧。”

这会儿人实在是太多了,天又还没完全亮,摊位跟信得过的人挨着,不仅在忙的时候能互相搭把手,还不用担心被人顺走东西。

陆久刚进集市,就去买肉了,因为村里没有卖猪肉的,宋兰要卖的馅饼,和在野菜里的肉得来集市现买。

几人将牛车上的东西卸下来后,就各自忙活开了,沈迁刚生好炉子,有村里人带了话过来,“久哥儿喊你拿盆去屠户那边装肉。”

沈迁心中一动,抱着盆找到屠户的摊位,这会儿天色尚早,大家怕看不清,买到不好的肉,都还没过来,只陆久站在摊位前,看着屠户一手一把刀,叮叮咚咚地剁着肉馅。

看到沈迁,陆久连忙将盆接了过去,又给沈迁介绍道:“这是周屠户,我打的猎物如果没拿去县城或者带来集市,就卖给他。”

沈迁打了声招呼。

周屠户手上的动作没停,问:“你就是久哥儿的未婚夫婿啊?会用弓箭吗?”

“会。”沈迁道。

“那确实不错,”周屠户咧着嘴笑了下,又道,“刚才我跟久哥儿说好了,你们下回不用带刀跟砧板,早点过来,我给你们剁好肉馅。”

说着他将左右手上的刀互相划拉了几下,刀锋相碰时,闪过利刃才有光芒,确实比家里的刀要锋利不少。

沈迁道:“有劳了。”

“小事,”周屠户利索地将剁好的肉馅装进沈迁带来的盆里,“你们又不是不给我钱。”

沈迁跟陆久抱着盆回去,宋兰已经将东西摆整齐,挨着李秀云这边的是烙馅饼的锅,边上一个小桌子,挨着锅的这边摆着一个装馅饼的小篮子,另一边则摆着宋兰做的针线活,旁边的地上,则是陆久的野鸡跟野兔。

第一锅馅饼出炉时,天已经大亮,集市上多了不少挽着篮子,来买东西的人。

宋兰不急着叫卖,而是包了几个馅饼,分别递给陆水生和陆久沈迁。

“你卖钱的东西,怎么倒给我家这小子先吃上了。”李秀云没好意思让陆水生接,这么一个馅饼,三文钱呢。

“小孩子吃得香,逛集市的人看到了愿意买,”宋兰道,“而且你放心,有箬叶包着,不会弄脏手跟衣裳。”

这些箬叶,是沈迁跟陆久昨天从山上摘回来的,洗干净剪成巴掌大小一截,既方便大家吃的时候不弄脏手,吃完扔地上也不用担心弄脏地,这东西跟树叶差不多,晒几日太阳淋两泼雨,就枯烂了。

最主要的是,山里的箬叶不要钱。

李秀云想想觉得确实有道理,她平日逛集市,看到别人家小孩吃什么,也愿意给陆水生买,而且小孩吃东西慢,一个馅饼能吃半天,便没再拒绝。

三人确实吃得很香,很快就吸引了到了客人,却不是宋兰跟李秀云以为的带着小孩的大人,而是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姑娘,她径直走到沈迁面前,脸上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绯红,问:“你这馅饼怎么卖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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