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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官发财死丈夫(第1页)

南疆距离长安极远,远到站在最高的山巅上,也看不到长安的繁华。

只有无穷无尽的山,与常年丰沛的雨,山木与云雾重叠间,是亘古不变的翠色。

江上空有千叠山,浮空积绿如云烟,山耶云耶远莫之,烟空云散山依然。

南疆潮热闷湿,不似长安有四季,这里只有雨夏,就算是每年的寒冬时节也热的要命,入了夏更是燥热难当。

大陈南疆二十四山,山山连脉,水水互通,其内常年有毒雾迷障,深深沼泽,往上看,树木遮天蔽日,叫人看不见方向,入目全都是树,山路崎岖,往下看,腐烂的树叶能将人的小腿都埋进去,传闻这山中有山鬼出行,活人进入,必死无疑。

秦家军驻守边疆,不曾见过什么山鬼,但是,却见过无数毒虫,那深又深的树叶中埋藏着各种吸血的虫子,人只需要在其中行数十步,一拔出腿来,便能看见靴子上爬着各种细小的虫子,能钻入皮肤中,一路钻到骨头里产卵,有比人腰身还要粗的大蛇,有与人脸大的人面蜘蛛,还有能口吐人言的飞鸟,各类稀奇古怪的东西汇聚在一起,拼凑成了南疆二十四山,号称神鬼莫入之地。

所以纵然有十万雄兵,亦不能荡平此处。

比这二十四山中的蛇虫更可怕的是,山中有南蛊人。

南蛊人善毒虫,善下蛊,虽人少,但个个都有一身的毒,常年投放毒虫到边疆,稍有不慎,便是一场瘟疫。

南蛊人贪图大陈的广阔平原,贪图大陈的如云美人,贪图大陈的荣华富贵,贪图大陈那分明的一年四季,贪图那茂盛的、美好的水田,所以他们常年率兵入侵,偷毒杀人,妄想着有一日能将大陈人都杀光,然后由他们坐上那金玉的位置,尝一尝玉盘珍羞。

早些年,南蛊人时常率兵入侵,只需要将一杯毒水投入到井中,就能毁掉一座城,险些真的被他们吞掉大陈,直到秦家军异兵突起。

大陈的太医研制出一种毒药,这种毒药吃了之后可以克制蛊毒,但是对人本身也有一定害处,吃下药的半个月都会浑身剧痛,一些弱者甚至会活生生疼死。

而秦家军为了守住边疆,抵御南蛊人,便以肉体凡胎,大批量吃剧毒之物以强体,后来活下来的人又组建成新的军队,硬生生扛住了蛊虫侵害,守住了大陈国土,只这一件事,便足够秦家军荣耀百年。

其后,大陈与南蛊多番征战,最终划定边疆,不可越雷池一步。

镇南王楚珩,满门忠烈的秦家唯一活下来的养子,便是大陈与南蛊之间,最坚固的一道防线,他在南疆驻扎后,亲手带领军队建造城池,活生生打造出了一座关卡,号南云城。

外人常言,南云城立一日,大陈便安稳一日。

南云城是南疆中最大的一座城,立于边疆线十里的位置,驻扎着镇南王的军队,其间生活着一些百姓,但更多的却是走南闯北的走商。

南疆这块地方,虽然毒虫横行,还有恐怖的南蛊人,但是南疆二十四山中,同样也盛产各种草药,这里的地里能挖出来比人脑袋大的灵芝,一两千金,故而此处虽然凶险,却常年有各种走商。

这两封信,便随着大型走商的到来,一起流入了南云城镇南王府中。

镇南王府并不奢靡,因上头那位主子性冷,厌奢,所以建造时只用了大块大块的大理石铺建,远远一望,就像是一座石头堆砌而成的石城,一走近来,一股独属于石头暴晒后的灰尘气息便直扑人面。

府内也没有什么游廊花园,只有一大片演武场,每日镇南王的护卫队都在此练体。

这一日,临近酉时。

南疆酉时的天还大亮着,头顶上的太阳明晃晃的晒,人群在演武场上训练时,不知道谁唤了一声“王爷回来了”,一群人便匆忙起身跪下行礼。

一声声“见过王爷”之中,有新来的兵没有忍住,偷偷抬头往上看了一眼。

每一个大陈的兵,都听说过镇南王的英勇事迹,那是站在权利顶峰的人,没有人不想知道这样的镇南王的模样。

新兵偷偷抬眼,一眼望过去,便瞧见了一位高大挺拔的将军。

他穿着精铁长靴,长靴裹着小腿,往上是粗壮的大腿肌肉,一眼看过去便知极为有力,再往上是强壮的腰,此人一身墨色武夫长袍,身上佩以精铁护腕,腰侧悬刀,压在悬刀的手上老茧密布,甚至可以透过墨色的锦缎织布隐隐看见其手臂上的肌肉轮廓。

再往上,是一张肃严冷峻的脸。

那张脸轮廓冷硬,眉高鼻挺,有鹰视狼顾之相,一双单眼轮廓锋锐,眸底深邃而平静,像是南疆二十四山里最深的沼泽,只需要碰上一眼,便能将人吞噬进去。

额间有一道旧伤贯穿眉眼,一眼望去颇为狰狞,年岁大概三十上下,身量并不似是年轻人一般单薄,反而透着山岳一般的厚重,成熟,硬朗。

他敏锐极了,新兵的目光一看过去,他的目光便锋利的直刺回来,那新兵心惊肉跳的垂下眼,便再也不敢抬头。

“今年的新兵都太小,还没教什么规矩。”一旁跟着的副将瞧见了,便跟着低声赔笑道:“回头属下去打罚了去。”

楚珩并不回声,只沉默的穿过院墙,回到了他的住处。

跟镇南王久了的人都知晓,镇南王少言寡语,从不与人玩笑,也甚少与人言谈,在他这里,只有重复严苛的军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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