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部会议时,小组提出问题,能否在不破坏雕塑外观的前提下,从下面打开一个口子,借助仪器辅助,试图找出“指纹签名”?
当然,结果很可能是一无所获。
也许雕塑不是方许做的,即便是,方许也不至于傻到将指纹留在里面。
技术人员经过论证,很快给出回复:可以尝试。
至于找到指纹的概率,这一点组内分成两派。
一派认为,方许这么聪明,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。
另一派却认为,方许的想法不能以常人来论定,天才和疯子往往一线之差。方许非常自信,甚至自负,也许他就是要故意留下“钥匙”,想看到解谜者想破脑袋的模样。方许不是说以后还要出书吗,这件事指不定会成为“素材”。
到了傅明裕这里,他的看法却不属于任何一派:“我想首先要搞清楚一点,假设方许就是凶手,那么他在行凶时,是一时冲动之下拿起雕塑砸破两位死者的头,还是早有预谋,先一步做好凶器,再将凶器带去案发现场?”
这一次组内没有分歧,无论是时间点还是案发现场,都说明是冲动犯罪,“凶器”雕塑在案发之前几天就出现在汪鑫的生活照里。
也就是说,方许将雕塑送给两人时,是无法预见到她们是否会将雕塑放在明面上的,如果转手卖掉了呢,如果收起来了呢?
傅明裕说:“既然是前者,那么在制作雕塑的过程里,方许就不会想到刻意隐藏身份,那么将‘指纹签名’藏在内部的可能性就变高了。”
傅明裕又道,他在艺术品论坛上看到网友的一段话很有意思,说是有的艺术品签名,会藏在一个只有将艺术品破坏掉,才能找到的地方。这就像是薛定谔的猫,破坏了艺术品,艺术品就不值钱了,可如果不破坏掉艺术品,就无法知道那地方是否有签名。
如果方许真的成了艺术大师,这就是他对后人收藏者开的玩笑。
而现在面临这个玩笑的是专案小组。
幸好专案小组不用考虑雕塑的艺术价值,只需要考虑它在案件里的价值。
这时,有组员提出疑问:“有一点我始终想不明白,现场有那么多东西,为什么方许会拿起和自己身份有关的雕塑?虽然时间很短,但是以他的脑子,在那个瞬间难道就没有担心过雕塑会成为指认他的证据吗?”
有人回答:“他不需要担心,证据他当时就带走了。”
“这我就又不懂了,带走证据却不销毁,还转手送给顾澎?这也太有恃无恐了,就这么自信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?”
“所以说不能用普通人思维去衡量,谁知道他在想什么?”
“我觉得方许身上有一种非常狂傲的感觉,但我不知道怎么形容。”
“我看不是狂傲,是猖狂。”
不管方许是什么样的人,案发时他在想什么,寻找“指纹签名”这件事已经被提上日程。
不到半日,技术人员就在不破坏表面结构和血迹的情况下,从底部挖出一个小洞,并用镊子从中夹出一块石膏片。
石膏片经过特殊处理,外面涂了一层类似指甲油的透明物质,将石膏片塑封起来。
当石膏片出现在视线中,傅明裕心里却突然涌出一个念头,同时连日来紧绷的心情松懈大半,仿佛被阴霾和厚云层笼罩的天终于裂开一道缝隙,钻入一米阳光。
在透明物质下,石膏片上,确实有一枚指纹,而且是食指指纹。
再将指纹和方许以“林纯”身份补录的指纹比对,完全吻合。
……
就在专案小组集体欢呼时,傅明裕收到了来自F国私家侦探的回复。
私家侦探说,他已经到了傅明裕说的地方,也见到他猜测的人。
除此之外,私家侦探还发来一组照片和一段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