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元堂抱着金笑笑,慢悠悠地走着,但凡金笑笑多看一眼的东西,都被金元堂买了下来。
“偷东西偷到公子身上,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。看我不打死你!”不远处传来叫骂抽打声。
金笑笑坐在金元堂手臂上,瞧见了男主,和他身旁甩鞭子抽人的侍卫。
风中送来长鞭抽打在皮肉上的清脆响声,被抽打的人蜷缩成小小的一团。
金笑笑的笑脸一垮,“他快被打死了。”
一旁看戏的人冷漠道,“小姑娘,你可不要同情他,他是个怪物。”
金元堂来了兴趣,“为何?”
“他左手长了六根手指头,你说他是不是怪物。”
金笑笑只觉得荒谬,直接怼他,“不就是多了一根手指头,他又不是长了三头六臂怎么就成怪物了?”
“正常人都是十根手指头!他多了一根,可不就是怪物!”
金笑笑掏出银子砸到侍卫后背,“住手!我赔你钱,你不准再打他!”
侍卫停手,没看银子一眼,恭敬地等着越啸发话。
越啸斜了眼奄奄一息的小乞丐,对着侍卫微微颔首,侍卫收起鞭子退开。
越啸转身来到金媛媛身旁,嗓音低沉柔和,“媛媛,我手下人罚他是因他想偷我的钱袋。”
金笑笑挣扎着下地,蹲下身问地上一动不动的人:“哎,你怎么样?还活着吗?”
蜷缩着的人听见稚嫩的童声,像是探出龟壳的乌龟,缓慢地松开手臂露出一双漆黑的眼瞳。
“他们说我是怪物,小偷,乞丐,你不怕吗?”
金笑笑眨眨眼,反问道:“我都不认识他们,为什么要相信他们说的话?”
“见过我左手的人都说我是怪物。”
金笑笑掰开他脏兮兮的左手,摸了摸他多出来的小手指,“不就是多了一根手指嘛,它又不咬我。”
金笑笑明亮的眼睛里没有害怕,也不是看异类的眼神,只是看普通人的神情。
这样平常的眼神,让他冰冷的身躯中猛地流淌起一股热流。他的眼睛和心脏似乎都坏掉了,擅自泛着酸发着麻。
他瘦瘦小小的,穿着破烂单薄的衣裳,眼圈红红的,脸颊上还有一道被鞭子打出来的红痕。
金笑笑没有丝毫躲闪地对上他漂亮的眼睛,“我不会通过耳朵和眼睛去认识人,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,我只相信我的心。我的心告诉我,你不是怪物,你只是一个人。”
金笑笑松手做出邀请的手势,“你愿意跟我回家吗?”
越啸冷冷注视着小乞丐,“小姑娘,他品行低劣,性子野蛮凶狠,我劝你收回善心,莫要多管闲事。”
金笑笑凤眸一闪,歪着脑袋望着越啸,“你把他打得快死了,你也不是好人。”
越啸眸色暗了两分,摇了摇头,“你太小不懂得是非,偷盗罪被鞭笞乃是写入律法的,我打他并无错。”
金笑笑从头到脚扫视完他的衣着,故作天真道:“你没有穿官服,你是当官的吗?”
周围人的目光变了,越啸嘴角拉直,阴冷地睨了金笑笑一眼,“我就算不是官,我打他也是合理的。”
说完越啸侧首同金媛媛告辞。
金笑笑目送着越啸离去,她不信灭金氏全族侵占金氏财产,纵容手下鞭笞百姓的主角是好人,同理可知,与主角作对的反派未必是坏人,她忽然多了些别的想法。
金笑笑顶着两位家长不赞同的眼神,面色不改地牵起小乞丐的手。她指着摊位,抬头看他,“你饿了吗?我请你!”
小乞丐盯着金笑笑,发觉她真要请自己,他很困惑。
在他的生存观念里,食物高于一切。
自从他记事起,因着左手多出来的一指,人人都说他是怪物,没有人接纳他,他如同孤魂野鬼般游荡在人间。
为了活下去,他和野狗抢食,偷抢东西,被打被骂更是家常便饭,没有人将他当人看待。
除了她!
她这个异世之魂和他这个孤独的小怪物,也算是同类。金笑笑打定主意要拐走他。